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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教育

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工程师 评价条件

发布时间:2023-11-17人气: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4.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满 4 年。
5.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 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 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 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 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 的能力。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纺织工程专业 熟悉纺织工程所需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生产工艺;具 备独立承担一般性纺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等相关技术工作的 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省(部)级以上纺织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市(厅) 级以上纺织重点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单位自立纺织科研项目 2 项以上。
(2)从事县(区)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编制 工作 2 项以上,或纺织企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 2 项以上。
(3)从事 3 万纱锭或 50 台织机以上纺织工程项目的设计、 安装、调试、验收等技术工作 1 项以上。
(4)从事纺织高附加值产品设计、检测工作或市场应用推 广 1 项以上。
(5)从事纺织工程技术改造的技术工作 2 项以上。
(6)从事纺织工程项目的检测工作 2 项以上,或从事 2 个 以上纺织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或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2.染整工程专业 熟悉染整工程所需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熟悉染整工艺 和配方及新染化料信息、性能;具备独立承担完成一般性研发产 品、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省(部)级以上染整科研项目 1 项或市(厅)级 以上染整重点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单位自立染整科研项目 2 项 以上。
(2)从事县(区)级以上行业染整技术标准、规范、规定 编制工作 2 项以上,或企业染整技术标准编制工作 2 项以上。
(3)从事年产 5000 吨或 2000 万米布以上染整工程项目的 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技术工作 1 项以上。
(4)从事印染高附加值产品设计或染整工艺设计或市场应 用推广工作 1 项以上。
(5)从事染整工程技术改的造技术工作 2 项以上。
(6)从事染整工程环保、节能降耗技术工作 2 项以上。
(7)从事染整工程项目的检测工作 2 项以上,或从事 2 个 以上染整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或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3.纺织装备专业 熟悉纺织设备及生产装备所需基本原理、结构、加工工艺以 及自动控制,具备独立承担一般性纺织设备设计、制造的能力或 生产装备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省(部)级以上纺织装备科研项目 1 项,或市(厅) 级以上纺织装备重点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单位自立纺织装备科 研项目 2 项以上。
(2)从事县(区)级以上纺织装备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规定编制工作 2 项以上,或纺织机械企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 2 项 以上。
(3)从事纺织装备的操作规程、定期检修维护保养计划的 制定 2 项以上。
(4)从事纺织装备技术改造或改进技术工作 2 项以上。
(5)从事纺织装备高附加值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开 发或市场应用推广工作 1 项以上。 (6)从事纺织装备的检测工作 2 项以上,或从事 2 个以上 纺织装备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或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4.服装工程专业 熟悉服装工程所需基本原理、面料及服装结构、工艺技术, 具备独立承担一般性服装工艺技术、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省(部)级以上服装科研项目 1 项,或市(厅) 级以上服装重点科研项目 1 项以上,或单位自立服装科研项目 2 项以上。
(2)从事县(区)级以上服装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 编制工作 2 项以上,或服装企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 2 项以上。
(3)从事服装设备的操作规程、定期检修维护保养计划的 制定 2 项以上。
(4)从事服装高附加值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或 市场应用推广工作 1 项以上。
(5)从事服装企业技术标准化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科学平衡综合生产能力、节能降耗技术工作 2 项以上。
(6)从事服装企业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环境保护专项技 术工作 2 项以上。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人员完成 1 项以上有一定难度的纺织工程、染整 工程、纺织装备、服装工程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 施工与调试、测试等工作,并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评价)或验收。 2.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有 1 项以上获得市(厅)级以 上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奖励)。
3.作为主要人员参加完成 1 项以上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相 关科技项目;或参加 1 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 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4.作为主要人员完成 1 项以上有一定难度的纺织工程、染整 工程、纺织装备、服装工程等项目产品的标准化、可靠性、产业 化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被市(厅)级以上有关部 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6.参加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委托的本专业相关规程、技 术规范等的编写工作。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2.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 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