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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中小学教资认定:珠海市2024年上半年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人气: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我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在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表、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1.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不含节假日),申请人带齐其它申请材料到相应的认定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预约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见附件6、7)。

2.现场审核地点: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珠海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受理。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各区受理部门信息如下:

香洲区现场审核地点: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一楼教师资格证办事窗口(香洲区翠福路66号)(受理横琴深合区、香洲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人员的申报及认定) 。

金湾区现场审核地点: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三楼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厅综合接办窗口2-7号(受理金湾区人员的申报及认定),联系电话:6316702。

斗门区现场审核地点:斗门区教育研究中心(受理斗门区人员的申报及认定),联系电话:5105960。

四、现场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珠海市户籍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珠海市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珠海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珠海市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或在体检机构领取(附件1)。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网上报名后自行前往珠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5);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由各区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具体的体检医院请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电话咨询)。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参加免试认定的师范毕业生(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将上述材料的原件装入自行购买的纸质档案袋中,并将《珠海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4)贴于档案袋正面,由各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个人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