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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重要通知!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2025年新政

发布时间:2025-05-18人气:

1.2025年度确认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2.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学分折算方式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办理学分申请及登记

3.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分均通过远程培训取得。专业科目学分可通过远程培训、单位自行组织,以及学分折算等方式取得。其中远程培训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广东平台)完成,

4.未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在广东平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将无法回传全国统一平台和确认继续教育学分。

5.近期全国统一平台将通过技术手段集中办理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缺失的补登工作,因此自2025年度起,广东省会计管理部门将不再办理全国统一平台中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补登个人申请事项。

6.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

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可不参加继续教育。

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