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教育强国纲要》)提出,要“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国际合作机制,深耕鲁班工坊等品牌”。(1)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走出去”,提升职业教育的全球人才培养能力,独具优势,正当其时。中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院校成为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的主阵地,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70%以上的新增一线从业人员来自职业院校。(2)全国已有200多所职业院校与70个国家和地区合作设立了400多个办学机构和项目,校企合作,服务中资企业“走出去”,培养了大量当地人才;(3)开发国际化课程、教材和培训资源,推动职业教育“中国标准”走出去;举办2024年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32个国家的部长级官员共同发布《天津共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还须加强系统性设计和体系化引领。
在教育强国建设中,中国职业教育肩负着为全球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传播和共享技术标准、培养模式和教育理念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政治引领和战略引领,有助于从政治高度和战略视野深刻认识职业教育国际化的全局性作用和世界性影响,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职业教育智慧和方案,助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彰显大国担当。
《教育强国纲要》明确指出,“加快建设具有强大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4)。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包括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要求职业教育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等机制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职业教育智慧和方案。当前,职业教育“走出去”已经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5)《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品牌,推进专业化、模块化发展,健全标准规范、创新运维机制;推广‘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1)。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两大特征:一是现代化,二是体系化。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既扎根中国大地又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经验,既有中国特色又具世界水平,要在走向世界中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为人类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体系化的现代职业学校教育,包括从职业启蒙教育到中等职业教育,再到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专科层次、本科层次乃至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行融通、协调发展。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职能逐步丰富,从人才培养为主拓展到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再发展到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功能日益凸显,职业教育尤其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也必然是其功能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也必将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整体发展、全局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教育作为人文交流的公共外交产品,作用更加突出,使命更为重大。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既是中国之为,更是时代之变和国际之需。世界政治经济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体系布局面临重塑,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崛起,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面临新的安全韧性风险挑战,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全球南方国家不仅在国际关系和地缘政治上谋求更多话语权,而且成为产业转移和布局的新区域,传统制造业在向这些地区转移的过程中朝着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融合化方向转型升级。一些发展中国家吸取以往产业空心化和劳动力供需错位的教训,期望借助世界产业布局调整之机,发展自身的制造业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基础设施,这些都为中国产能“走出去”创造了现实条件。同时,这些国家的职业教育基础相对薄弱,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不足,而中国以世界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以及产教融合、教随产出等特点和优势,使得职业教育“走出去”与国际需求之间形成良性互补与现实契合。
《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赋予了法定功能,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强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法治引领和政策引领,确保了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合法合规,高质量推进;加之科学政策的强力支持,精准施策,协同推进职业教育“走出去”政策落地。
《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2)这为新时代新征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开辟了新领域新赛道。首先,要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整体框架下,遵守《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国际化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内涵,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执行机制和地方立法,依法规范,有序“出海”。其次,要熟悉、遵守和用好合作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我所用,于我有利,统筹当地福祉发展和保护我方利益,确保职业教育廉洁“出海”,确保办学合法合规。再次,要熟悉、遵守和用好国际规则和国际标准,善于趋利避害,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善于运用国际规则解决争议纠纷,保护我方利益。最后,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规则体系建设,从国际规则体系的遵循者到积极倡议者、贡献者和制定者,最终成为引领者,逐步提升职业教育国际规则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一是制定鼓励校企协同、企业行业深度参与的“走出去”政策,优化财政、税收政策,调动企业行业的积极性。出台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联合开展海外项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明确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在海外办学、技术出口、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模式和责任分工,鼓励企业行业深度参与研制海外办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对参与职业教育“走出去”的企业,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与影响力。二是优化经费管理办法,不仅用于购置设备硬件,也要更多用于师生交流、来华培训。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除了政府财政支持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国际机构参与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的资金投入,形成多渠道经费保障。在经费预算中,增加对师生交流、来华培训等“软投入”的支持比例,减少对硬件设备的单一依赖,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化从“偏重硬件投入”向“硬件投入与软投入协同支持”转变。创新海外项目教学科研设备的资产管理制度,内外有别,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估机制,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动态调整经费分配,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三是满足外国学生职业院校毕业后来华升学的需求,实现“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贯通。推动中外院校之间学分互认,为外国学生职业院校毕业后来华升学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通道;结合语言学习与技能学习需求,优化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要求,外国学生可以先入校学习技能再通过三级水平考试。
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既需要明确的发展规划作为指引,也需要统筹协调机制作为保障。加强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规划引领和体制机制引领,科学编制规划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有助于职业教育国际化明确发展方向,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提升整体效能。
要把职业教育国际化纳入“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职业教育国际化专项规划,并与经济贸易、产能布局、国际交流、国际合作等规划相衔接,建立职业教育全球布局清单、白名单和负面清单。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必须科学分析、统筹考虑地区安全、产业需求和人才需求等重大影响要素。职业教育国际化规划,从地缘政治和地区安全考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大为有所小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在地缘冲突中,坚持轻资产和利益攸关,妥善兼顾当地的发展福祉和我国的利益安全。前瞻谋划,有序布局,分轻重缓急,区别东盟、中亚、非洲、拉丁美洲、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需要与可能。从产业需求来看,根据我国产能“出海”、产业布局和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发展需求主要集中在现代农业、传统制造业转移转型、智能制造、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网络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教随产出、产教同行,要求职业教育国际化规划要与这些重点产业需求相适应相匹配。从人才需求来看,根据合作国的教育体系和管理体制、教育发展水平及人才需求层次、我国“出海”企业所需人才层次规格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普通高等教育受欧美影响较大,多是按照精英高等教育模式举办的,有的与原宗主国高等教育体系相贯通;同时,由于这些国家的产业基础、教育基础以及原宗主国职业教育基础比较薄弱,存在着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无法满足产业发展所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较大落差。这些恰为我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留下了巨大人才培养空间和发展契机。
《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1)第一,职业教育“走出去”的主体是学校,动力在地方和行业企业,落地在五洲四海,涉及多主体多行业多部门多地区,必须加强统筹,避免多头对外。要建立教育、外事、商务、国际合作、宣传以及行业等的协同机制,加强多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解决职业教育“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政策、资金、人员等问题,统筹人力财力物力,形成合力,鼓励产教、院校组团“出海”。第二,完善重大活动、赛事举办机制和项目实施机制,布局世界职业教育的薄弱域和质量认证空白区,推动从国际职业教育《天津共识》到“中国标准”。以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构建常态化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世界各国在职业教育领域的经验分享与深度合作。完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事的组织机制,进一步提升赛事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通过赛事展示世界各国职业教育成果,促进交流合作、协同发展。以《天津共识》为基础,将中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和标准转化为国际认可的通用标准,推动“中国标准”走向世界,为全球职业教育发展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第三,建设统分结合的多专业多语种课程资源数字化平台,共建共享,提高建设使用质效。构建开放共享的数字化资源平台,整合不同职业教育专业的课程资源,形成教学资源库。充分运用新一代数智技术,实现多语种课程资源的实时翻译和多元交互,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师生的多样化需求。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优化资源配置,为师生提供个性化的教与学路径,精准满足师生需求,提高教学效果,提升优质资源使用效率。
职业教育国际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建立标准体系,标准体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落地,实施落地的重要驱动力在于评估,有效评估的根本在于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加强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标准引领和评估引领,有助于提升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和全球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中国职业教育引领全球职业教育发展。
标准体系包括办学资质标准、办学条件标准、专业标准、课程和教学标准、师资标准、教材标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标准、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等。一是中方职业院校、合作企业等办学主体的资质标准,这是确保海外办学项目质量的根基。二是海外合作方的遴选标准,包括办学实力、水平和合作意愿等,要积极创造条件与海外高水平院校合作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境外办学提质升级。三是合作项目设立标准,特别是合作项目的管理架构、项目需求和发展前景、办学投入、软硬件条件、师资条件、政府和当地企业行业支持条件等。四是合作项目内涵标准,主要包括人才培养规格、专业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建设、实习实训、就业质量等指标。标准体系建设要抓住一个“源头”和一个“核心”。一个“源头”指国内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这是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质量基点。“打铁还需自身硬”,职业教育“走出去”的基础在职业院校,必须加强职业院校质量标准体系管理,把海外项目质量标准与国内“双高校”等标准及评价相结合相贯通,内外联动、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既把职业院校自身质量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国际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又把职业教育国际化作为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促进职业院校提升关键办学能力和全球人才培养质量。一个“核心”指学生就业质量,学生就业质量是标准体系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最重要的标识,还是倒逼合作项目提高办学定位和质量的前置性条件,可以说是整个标准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贯穿标准体系的全流程各方面。标准开发者和制定者应包括中外双方的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政府等利益攸关方,争取得到从中外院校到合作企业,再到中外教育等行政部门,乃至国际组织的认可,即从中国标准到双边标准、多边标准乃至世界标准,从项目标准到学校标准、企业行业标准,最终成为企业行业用人标准。
职业教育“走出去”项目评估的困难在于现场评估和过程管理难度大,专业、课程、师资、需求方、合作国家的情况千差万别,既要维护评估的统一性权威性又不能“一刀切”,项目利益攸关方的关切不尽一致,必须找到一致性和多样性平衡,寻求评估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大同心圆。首先,促进项目举办者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改进,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估良性互动,内部评价是外部评估的基础,无内部评价一般不开展外部评估,内部评价是过程性、发展性、持续性自我改进的原生动力。其次,建立多方协同的外部评估机制,包括项目举办者和管理方、行业企业、同行院校、专业机构、政府等利益攸关方,可由政府提出质量标准和评估要求,授权第三方专业机构牵头组织实施评估。再次,建立分类评估机制,达标性评估重在确保办学项目的基本质量;预警性评估即项目存在严重风险,包括办学目标偏差、办学质量低下、办学性质不符国家利益等,需要整改叫停;改进性评估即项目存在不足、需要改进、具有成长空间,经过评估提升项目质量;发展性评估重在通过多方协同、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经验共享,为评估对象和元评估提供样本经验,通过评估实现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生态等的共同发展。最后,创新评估方式,由于海外项目具有中外合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及远在海外、发展中国家为主、办学条件比较艰苦、评估现场难以到达、评估成本高、易受国际公共事件影响等特点,难以套用国内院校评估方式,必须持续创新评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实现以评提质。
经过长期实践,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积累了比较丰富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模式引领和品牌引领,可以有效增强中国职业教育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促进中国职业教育更高水平地“走出去”。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天然属性,在职业教育“走出去”的进程中,职业教育与产业行业企业的“协同出海”,相互赋能,不仅包括教随产出、教同产出,职业教育跟随、服务、适应产业“出海”;还包括教推产出、教促产出,职业教育先行“出海”,为合作国家和地区带去教学实训设备、行业企业标准、实用技术技能,为产业行业企业“出海”落地铺路搭桥,当先锋、打基础、育人才。《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职业教育要“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1)。职业院校海外项目应积极对接中资企业,分析企业需求,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更多“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主动融入国家外交大局和战略大局。同时,实践证明,职业教育海外项目的理想合作模式是深度嵌入合作国家的国民教育体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利益交融,互利共赢。保护双方利益、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方是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落地的长久之策。
要倍加珍惜中国职业教育的金字招牌,强化质量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提炼中国职业教育的核心特征,加强研究、宣传和推广中国职业教育品牌。世界公认的职业教育品牌有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TAFE(2)、北美的CBE(3)和美国的社区学院等模式。一个国家的职业教育要具有全球影响力,除了科学、先进的内核,还必须有着鲜明、响亮、易识易记易辨别的概念名称。目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EPIP”(4)等名称,或失之宏大,或囿于具体,还无法准确概括和表达中国职业教育的独特内核和普遍价值。在丰富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深刻的理论总结,既是职业教育实践发展的自然结果,也是职业教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理论结晶。同时,品牌建设和品牌影响力还是积极宣传推广的结果,必须建立中国职业教育品牌宣传推广体系,明确牵头机构,整合多方力量,探索新媒体新途径,总体谋划,久久为功。制定品牌宣传推广行动计划,设立专门经费和资助项目,资助中国职业教育专家“走出去”和外国专家“请进来”,招收和资助外国学者、教师来华开展研究,设立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发布国际联合研究重要课题,鼓励中外专家合作开展研究,资助召开国际高端会议,建立国际性学术组织。在职业教育办学项目、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教材资源、设施设备、实习实训、标准建设、质量评估等方面,深度融入中国职业教育品牌,不断增强中国职业教育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